计算机统一考试考场规则 发布时间:2014-05-25 10:53:41 信息来源:贵港函授站 浏览次数:5844
一、考生必须持准考证、学生证、身份证(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)按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参加考试。
二、考生在考试开始前10分钟入场完毕。迟到超过15分钟者不得参加考试。
三、考生进入考场后须按编定的座号就座。私自调动座位者按违反考场纪律论处,取消考试资格。
四、除准考证上注明允许携带的文具外,提包、书籍、参考资料、笔记本、无线通讯工具等须按监考员指定的
位置存放,否则以违反考场规定论处。
五、在开始考试后30分钟内,无论答题完毕与否,均不准离开考场,30分钟后准许考生交卷离开考场。
六、考生须维护考场秩序,考试中不得随意起立、走动或做其他事情,不准吸烟,不得喧哗,不得干扰、影响他人答卷。
七、考生须服从监考员的管理,不得要求监考员暗示答题范围或内容,不得要求监考员解释题意,如遇试题错、漏字、
印刷或抄写不清楚时,可在原座位举手向监考员询问。
八、考生答题前,应在答题卡上写明准考证号和姓名,要求字迹清楚,在答题卡上答题须用2B铅笔填涂。
九、上机考试为开卷考试,应按照开卷考试的规定,携带有关书籍和用具,独立答题,不准相互议论或抄袭。
十、考试时间结束,考生须立即停止作答,待监考员收卷完毕,才能离开考场,试卷及草稿纸均不得带离考场。
十一、考试作弊者(包括违犯考场纪律者),当场取消考试资格。
十二、考试违规者,按《广西成高计算机统考考生违规处理程序及办法》进行处理。
|
官方微信 |
新浪微博 |
腾讯微博 |
官方网址 |
在线报名 |
|
|
|
|
|